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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来函修正「教育部补(捐)助及委办经费核拨结报作业要点」部分规定及第4点附件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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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旨: 「教育部补(捐)助及委办经费核拨结报作业要点」第4点附件2,业经本部于中华民国113年4月8日以台教会(三)字第1134400189A号令修正发布,兹检送发布令影本及行政规则修正规定各1份,请查照。
说明:
一、 旨揭要点追溯自113年1月1日生效。
二、 本案电子档得于本部主管法规查询系统(https://edu.law.moe.gov.tw)下载。
三、 若对本行政规则修正有任何疑问,请迳洽本部会计处黄小姐,电话:(02)7736-6741。